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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领先企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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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 概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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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代码 | 630001 | 基金简称 | 华商领先企业基金 |
| 基金全称 |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开放式 |
| 投资目标分类 | 混合型 | ||
| 成立日期 | 2007-5-15 | 存续期限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民生银行 |
| 基金经理 | 王锋 | 基金经理报告 | |
| 发行方式 | 网下申购 | 发行协调人 | |
| 基金总份额 | 303377万 | 流通份额 | 303377万 |
| 认购费率 | 认购金额区间 认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2% 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 1.0% 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5%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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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区间 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 1.2% 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8%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
赎回费率 |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5% 1年(含)以上2年以内 0.25% 2年(含)以上 0% |
| 上市日期 | 2007-4-24 | 上市推荐人 | |
| 上市地点 | 证券交易所场外: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银行、华龙证券、国信证券、中信金通证券、浙商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山西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信证券、财通证券、联合证券、天相投顾、广发证券、招商银行 | ||
| 扩募协调人 | 扩募股份上市日期 | ||
| 会计师事务所 | 华证会计师事务所 | ||
| 基金发起人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40%-95%,债券为0%-55%,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不低于80%的非现金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投资范围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变更后的比例为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 基金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3.当本基金已实现收益超过中国人民银行两年期人民币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税前)时,本基金管理人应在接下来的15个交易日内提出分红方案。若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基金的正常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将相应调整上述分红参照标准,并在10个交易日内公告;4.本基金每年分红次数最多不超过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年度分红12次后,如本基金再次达到分红条件,则可分配收益滚存到下一年度实施;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5.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历史沿革 | 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98号文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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